01 服务标准
本中心开展收养评估工作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从“儿童利益最大化”出发,旨在保障被收养儿童权益,为被收养儿童寻找更为适合的收养家庭。
1、评估原则: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,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对收养申请人进行评估,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。
2、评估流程:收养评估流程包括书面告知、评估准备、实施评估、出具评估报告。
3、评估结果:收养评估报告在收养申请人确认同意进行收养评估之日起60日内作出。
02 交易流程
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起收养评估服务采购,并与我中心签订收养评估委托协议,根据协议和评估需要,我中心将采取面谈、查阅资料、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开展评估,并出具评估报告,采购方确认评估报告后,按照平台要求进行后续交易流程。
03 交付标准
我中心通过对收养申请人是否具备抚养、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进行调查、评估,出具评估报告, 并将评估报告反馈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,民政部门确认报告后,交付完成。
04 售后服务
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,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对收养申请人进行评估,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,为采购方提供相关咨询。